抖音现货爆单权益细则

抖音新增《现货爆单权益细则》,推出物流判罚豁免机制鼓励商家使用现货发货模式。一起来了解本次抖音规则内容:

一、概述

1.1 定义

平台鼓励商家使用现货发货模式,获取更高订单转化,提升消费者体验。当商家现货支付订单满足现货爆单定义,且在爆单后一周的应发货订单满足履约好标准,将享受到一定程度的物流判罚豁免。

1.2 适用范围

仅支持国内小店的实物商品配置,跨境店铺、QIC商家、虚拟商品暂不支持。

二、豁免条件

2.1 现货爆单

商家现货支付订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将被认定为现货爆单:

近30天有销售天数>5;

近30天日均单量>500;

近一天订单量>1000;

近1天订单量/近90天90分位订单量≥1.2。

2.2 履约好标准

商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将被认定为履约好标准:

爆单后一周内应发货订单(即承诺发货时间位于爆单后一周内的订单),周维度发货超时率≤10%;

爆单后一周内应发货订单,周维度承诺发货时间后48小时发货完成率≥99%;

注:需同时满足以上两种条件2.1、2.2方可享受豁免权益;

三、豁免内容

爆单后一周内未能及时发出的应发货订单,豁免发货超时物流积分考核。

爆单后一周内未能及时发出的应发货订单,豁免48小时发货率考核。

爆单后一周内未能及时发出的应发货订单,平台将根据受影响情况对物流体验分中揽收及时率、物流负向反馈率指标进行考核豁免。

注:(1)发货超时订单对消费者的赔付补偿规则不变;(2)平台会持续追踪监控观测周期内订单的后续履约情况,如果出现虚假发货违规,将撤销积分豁免,同时按批量违规发货从重处罚。

四、案例解读:

A店铺
10月1日现货商品支付订单量>1000,且当日订单量/近90天90分位订单量≥1.2;同时近30天内(9月1日至9月30日)有5天以上的销售记录,且日均订单量>500。则A店铺在10月1日符合现货爆单定义。

假设A店铺在爆单后一周内(10月2日至10月8日)累计应发货订单为20000单。其中,

累计有1000个订单未在承诺发货日期前发出(发货超时),周维度发货超时率为:1000/20000=5%(

1000个发货超时订单中,A店铺最终在超时后48H内发出了896单,剩余104单在超时48H后仍未发出,周维度承诺发货时间后48小时内发货完成率为:1-104/20000=99.48%(≥99%,符合爆单后一周内履约好标准)

综上,因A店铺在10月1日符合现货爆单定义,且在爆单后一周内(10月2日至10月8日)符合履约好标准。最终可享受爆单后一周内,累计1000个发货超时订单
所产生的超时物流积分和物流体验分的扣罚豁免。

Q&A解读

Q:如何定义现货发货订单?

A:现货发货订单:指承诺发货时效为“48小时、当日发货或次日发货”的商品产生的支付订单。

Q:如何定义现货爆单?

A: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现货支付订单&【近30天有销售天数>5】&【近30天日均单量>500】&【近一天订单量>1000】&【近1天订单量/近90天90分位订单量≥1.2】

Q:现货爆单定义中【近1天订单量/近90天90分位订单量≥1.2】如何理解?

A:

近1天订单量:日维度支付订单量,系统每日会观测店铺维度日支付订单量达成情况,如A店铺10.1日支付订单量为11000单;

近90天90分位订单量:近90天(7.3-9.30)日维度支付订单量升序排名,排名超过90%单量(90天的数据就是排序第81天)的“日支付订单量”假设为8000单,则近90天90分位订单量为8000单;

近1天订单量/近90天90分位订单量=11000/8000=1.38

Q:符合现货爆单且履约良好标准,但是没提示有发货超时积分豁免?

A:对符合现货爆单定义,且后续履约良好的店铺,平台将对爆单后一周内未能及时发出的应发货订单,豁免发货超时物流积分考核。符合履约好的标准,相应超时订单的积分考核会自动豁免,可能由于本身履约很好,未达到扣分考核的阈值,相应豁免积分就不会显示,但不影响对超时订单的其他豁免,如物流体验分、48小时发货率等。

相关推荐: 抖音精选联盟佣金怎么提现?做多少手续费?

抖音大家如果不想做自媒体的话,大家就可以选择去做推广,前提是各位小伙伴们有这个渠道可以把商品推广出去,就可以获得佣金,抖音精选联盟佣金怎么提现? 抖音精选联盟佣金怎么提现? 方法一:需要打开抖音app,进入我的“商品橱窗”界面,然后点击“佣金收入”,选择“结算…

《抖音现货爆单权益细则》发布者:微淘客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6f4.cn/shipin/2023/07/13/127404.html,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,仅供参考!

(0)
上一篇 2023年 7月 13日 20:52
下一篇 2023年 7月 13日 20:57

相关推荐

分享本页
返回顶部